问题 | 业主有事延期交房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便构成了违约行为,被购房者依法享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当开发商收到所有催促后仍未能在三个月之内实现交付,且未提供任何正当合理的解释时,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约,此时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开发商全部承担。反之,如果开发商能够在催告之后的三个月以内如期履行交房义务,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他们并无权选择解约,但仍然保留向开发商索取逾期时间内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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