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另一方有债务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进行离婚程序之时,若配偶中出现了负债情况,针对此种状况的处理方式需依照债务性质做出合理判断。
倘若债务属于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共担的责任,则双方均应对其负责并加以偿付。 夫妻彼此共同负担的债务一般是在此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满足两位共同的生活需求,或用以支持此段婚姻产生的共同生产运营,或者出于夫妻二人共同的主观意愿和决策而承担的债务。 举个例子来说,若为了购置家庭房屋而承担的贷款也可算是此类范畴。 然而,若某种债务被定性为个人债务,届时将由负债方单独承担。 比如说,当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筹集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所需,此时所产生的债务便应归于个人债务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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