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要挟开发商不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承诺时间向购房者交付房产,应被视为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通过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函,明确表达其期望开发商能尽快执行合同义务;在持续催告达满三个月之期后,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使开发商负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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