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给了想退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读者须知:定金乃于签署或实施合约之前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之资金、实物或替代性财物以作担保之用。支付定金一方为"定金支付方",反之,获得定金者则被称为"定金接受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时双方皆可商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即以此作为对债权进行担保且保证对方履约。若债务方能够如期履行债务,则定金将用于抵扣价款;若无法偿还债务,则应收受定金方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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