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安开发商违约赔偿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中,倘当事双方之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了合同义务的约定,应负有持续履行、采取补求办法或是偿付相应损失等类型的违约责任。其中,法律明确规定,若缘由于一方当事人明确表达或者通过自我行为展现出其不愿履行合同义务之时,另一方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截止之前向其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换句话说,假若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之后,买家突然改变主意不再购买该物业,然而在法律规定的合法撤销合同的条件尚未满足时,这个购房者便必须承担起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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