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清算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清算是什么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2、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3、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二、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按照规定非法人组织的清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来进行,非法人组织进行清算程序的时候需要清偿债务问题,然后再去申请注销,这个是很关键的,希望大家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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