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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出现“一房二售”的情况时,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申请赔偿订约损失,或选择解约合同以收回已交付的房款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亦可提出要求,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若是在商品房买卖合约签订之后,出卖方再度与第三方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至于导致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宗旨未能得以实现的话,那么,无法获得房屋的买受方可请求解约尚未履行的合同、归还先前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对应的利息,并就此提出赔偿损失的主张,同时还能要求出卖方对其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加以承担,最高限额为先前已支付的购房款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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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