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发现一房二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时有发生房屋重复销售事件(通常被称为“一房两卖”),以致于挤占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空间。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大可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损害赔偿之诉求或是请求撤销现有合同,归还先前支付过的购房资金以及相应增选股息收益等对价。此外,消费者还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提出维权行动,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当于其所支付的购房价款额外一倍的赔偿金。
当购房协议签订之后,如果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商再行将同一处房产出售给第三方之时,就可能会导致购房者原本购买房屋的所期望的利益无法得以实现。在此种情形之下,那些无法获取房产的买受人有权依法申请解除现有的购房合约,要求退还此前支付过的购房款及其应得对应利息收益,同时向责任人要求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最高可达其所支付房款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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