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价大涨房主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同一房屋被实施两次销售,购买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予以损害赔偿或取消合同,同时返还其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相应资金利息,此外也可进一步主张有权获得不超出先前支付购房款额度一倍的补偿金。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签署完毕之后,倘若卖方随后再次转售该处房产于第三方,从而导致原本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目标无法得以落实达成;未能顺利获取上述房屋所有权的购买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以解除原有的购房合同、索回所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及其对应资金利息并要求损失补偿,并且在此基础之上,购买者还具备向卖方继续追讨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额度一倍的赔偿责任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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