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法院怎样处理一房二卖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果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行为,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者可以选择解约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对应的利息。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还可援引法律条款,依法向开发商索赔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金额。当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之后,若房产出售方出于某种原因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售予他人,以致实际阻碍了双方先前所设定的购买目的得以完成时;那么未能成功获得房产的买方有权利申请撤销合同,追回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及对应利息,同时提出相应的损失赔偿要求,并且还可以主张对房屋卖出方处以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13: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