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强制退房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房地产开发商之过失,致使购房者被迫选择退房的情况发生时,该购房者将无须承担任何形式的“退房违约金”费用。相反,他们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赔偿。在此种情况下主要涉及以下七类法律事件:首先是延期交付房屋,即当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于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来后,购房者未能及时得到开发商关于入住的正式通知;其次是开发商由于开发手续不全而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三即是房地产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对房型设计进行修改;第四是由于房屋面积误差超过法定标准的百分之三;第五是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严重影响到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第六是房屋产权状况不清,例如涉及抵押、联合建设或者其他法律纠纷;最后一项是为购房者整套房产办理所有权登记过程中所出现的延迟问题。在购房者主观意愿上选择主动要求退房的情况下,便需要向开发商支付相应的退房违约金,然而如果退房违约金条款被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之中,那么便应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处置。若该条款并不清晰明确,则需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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