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后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全额购买房产后产生悔意是否可以申请退房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若全款购房者选择放弃所购房屋,是由于房屋存在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顺利交付,或者交付使用后经过权威机构检查发现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条件等原因造成的,或者在购买合同签署之后,开发商将此房屋售予他人或是未经许可私自抵押给第三方,在此种种情况之下,购房者理应有权利申请退房。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证实卖方确实存在合同法中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不当行为,那么便有机会主张退房,并且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若是仅因个人主观的改变心意而不愿意继续保留这处房产,通常而言,退房的难度相对较高。毕竟,房产交易已经以全额款项的方式支付,意味着实际购房合约已经圆满完成。即便双方并未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但是实际上存在的房屋买卖协议已经实质上生效。如果无合理的解释而选择退房,那就意味着您将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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