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格子铺想退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为可办理退房事宜的具体情境:
1.购房合同在效力层面上存在瑕疵,致使退房成为必要举措;在这类情况下,若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触犯了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如开发商已经将持有土地设定抵押但未向购房者明确告知这一事实,或是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等情形。 2.购房合同因法定事由被撤销,进而引发退房流程。在此类事情发生时,倘若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源自于对重要事项的误解,抑或是在订立合同时明显出现了利益失衡的问题,甚至是开发商采取欺编、威胁、乘人之危等不正当手段使购房者在无意识地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购房者都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购房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 3.由于套型误差所引起的退房需求。当交房时的房屋套型与原先设计图中的不符,或相关尺寸超出合约约定的误差范围,然而合同条款中并未对此有所约束和说明,此时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4.面积误差同样可作为退房的理由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自2月1日开始实施,只要实际测量出的建筑物面积或者套内建筑物面积的误差值,无论在数量还是比例中,任何一项达到并且超过3%,购房者便享有退房的权力。 5.规划设计的改变也可能导致退房需求的产生。 6.房屋的主要构造质量不佳,属于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购房者亦有权选择退房。此处提到的“主体结构”主要涉及到承重墙壁、横梁、柱子等,倘若这些部分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购房者就具有直接的退房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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