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房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买房屋的客户需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这可以采用挂号信邮寄、发送传真或拨打电话等多种形式来传达具体信息。若证实是由于开发商的过失导致退房情况发生,那么相应的损失理应由开发商负担;这些损失可能包括贷款所产生的利息、首付款的存储利息以及购置房产所需缴纳的税费等等。倘若购房合同当中已明确规定了退房的赔付标准,则应该按照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计费。
然而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贷款申请未能得到批准,或者致致使双方就付款方式问题达不成共识而引发退房事宜时,开发商并不需要对此负有赔偿责任。 其次,在收到客户对于退房需求的告知之后的15个自然日内,作为销售方的开发商必须按时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这其中包括全额退还客户已经支付的所有房款,并负责妥善办理客户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事务性工作。在此期间,除非已经签订了所涉手续或者文件,否则开发商应代为履行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本金与利息的义务。 最后,开发商有义务将协议款项如数奉还,即在接到客户退房的通知以后,开发商必须迅速地把所有购屋款项归还给客户,同时也必须顺利办理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不能够顺利完成本条事项的话,从客户发出退房通知的次日起,直到客户实际拿到所有房款止,每一天,开发商都要向客户支付其总房款额度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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