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认购书定金退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购房预约书所涉及的定金在符合相应条件时是可退还的。如果双方已按照预定的约定共同执行了相关义务,那么定金应当抵扣总价或者予以全额退还;但若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以及自然界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以及因为协议及其附加协议的条款内容方面无法达到共识进而无法缔结合约,并且这并非任何一方的责任,则定金可以获得全额返还。然而,若购买房屋的卖家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活动无法继续进行,这种情况下定金便可进行双倍退款;而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形,定金都将被视为不可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