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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未取得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有效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尚未办理相关证件的商品房交易行为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无效。在选购商品房之际,消费者必须确保开发商拥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得该许可证便开始预先销售活动,则属违法之举。中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获相应资质便擅自开展商品房预售业务,同样,法律也严格禁止购房者不明来源、未经证照审查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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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