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开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诉讼受理之后并开始进行法庭审理所需要的最少天数是三十日。如果选择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此案的话,那么从收到案件之日起至正式开始庭审之前这段期间不超过三个月而不少于三十天。相反,若选择采取普通程序来审理该纠纷,那么从收到案件之日起到正式开始庭审之前这段时间最晚不能迟于六个月而最短不少于三十天。但是,如果出现任何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限的话,必须经过本法院院长的批准才能够获得额外六个月的时间。如果真的遇到紧急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话,应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等待审批。具体的审理时长取决于此案的复杂程度以及所适用的审理程序。在普通程序之下审理这一类案件时,必须要确保从立案到正式开始庭审之间的时长不少于三十天并且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带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额外请求得到院长的批准以获得另外六个月的延期;而需要更长久延期的,就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等待审批了。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同样也是要求从立案到正式开始庭审之间的时长介于三十天至三个月之内,如果出现特殊状况需延长审判时间,也只能经过院长批准之后再多加一个月的延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