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可以推迟办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完成房屋购买手续之后,需要在三十日内积极跟进并妥善办理房产证。对于房屋所有权而言,其归属将依据注册登记为准绳,因此,房产证的办理早晚将会受到买卖双方的具体状况以及合同条款里所约定内容的直接影响。以下,我们将针对房产证办理这一事项进行详细解析:当买卖双方根据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该期间可能会因为涉及到的房屋是否已经建造完毕而产生相应变化。比如,若交易对象为尚未最终完成建造的房屋,从房屋正式投入使用的当日算起,九十日必须完成房产证的办理;而如果买卖的对象是已经竣工的房屋,则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同样也需要在九十日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事项。当然,如若合同中未能明确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加以明确的约定,那么此时此刻,我们就需要援引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我们称之为“90”天期限,以便确保各项事宜得以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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