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认定书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来说,您无法撤销已经支付的款项,可是,如果满足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点,那么您就有可能收回前期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费用:1.如果开发商在当初与您签订的认购意向书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转售给他人其您所认购的那套房屋,导致令双方无法顺利进行正式的签约仪式,此时开发商需要以两倍数额向您支付定金作为赔偿;2.如果开发商尚未获得办理这些房产销售相关手续所需的合法资质,又或者因为开发商自己方面的缘故导致我们双方都未能成功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甚至使得该合同失效,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归还您所支付的所有定金,同时要对因此事给您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负责赔偿;3.若是我们双方仅由于在正式合同或者与此相关的补充协议中有关条文达不成共识,与认购意向书的实体内容无关,从而使得签约部分出现问题,那么我们双方均没有违反约定的行为,开发商应该把您所支付的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您;5.如果认购意向书里关于房价啊、面积啊、户型之类的主要条款模糊不清或者根本没有明确规定的话,而我们双方对于上述这些问题也没能达成共同认识,导致我们无法完成正式的合同签订工作,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同样有责任归还您所支付的定金。然而,若是尽管开发商具备了商品房预售的必要法律条件,但您却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您是无权要求对方归还定金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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