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购房合同中的定金能否退还,依据具体情形有着截然不同的评判标准:首先,若在发起诉讼之前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此为前提下所签署的住房认购书势必被判定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定金理当予以退还;其次,若买方未能依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签署合约,这便属于买方的违约行径,定金将对此予以拒绝归还;再者,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之内转售已认购的房屋致使正式订约无法实现,此即构成了卖方违约,应对定金给予双倍返还;接着,假如买卖双方均能够按时按量地在约定的期限内部署正式合同,那么定金在买方顺利履约之后,可以考虑将其用作楼款支付或者予以收回;最后,在整个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适用款项“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赔付方式。如果双方并非以上述第一个前提情况造成的违约,而是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许多条款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导致订约失败的话,卖方应将定金如数奉还给买方之手。同样,对应于正式订约之际,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经宇认同的各项条件,例如价格、房号、建筑面积等做出任意修改、影响到订约进程的,可以被视为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倘若买方违约,定金应当拒绝返还;倘若卖方违约,则应当双倍偿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