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在民事责任上要承担什么不利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上,一房二卖的不当操作所可能引发的不利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这种行为将会使得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这将直接影响到交易过程及其结果。其次,卖方必须承受因自身过错而引起的违约代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赔偿买方经济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此外,卖方还需要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购房款项以及支付相应的资金收益。若卖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还需要承担向买方提供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金额之赔偿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有关条款。值得一提的是,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指出,在卖方明确表达或通过自身行动展示其无法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之时,买方有权提前要求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最后,第五百七十九条明确了,如果卖方未能按时支付购价、报酬、租金、利息等费用或者不履行其他应支付的金钱债务,买方有权据此主张其予以相应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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