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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此过程中涉及之法律责任如下所述:首先归入民事赔偿范畴。若未能获得房屋购买方的书面同意解除合同,则须赔偿因违约行为所引起的同类损失,同时须将相应房款退还给购买者;其次为行政责任。倘若通过出售同一物业两次以上的行为获取的收益金额达到了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那么必须接受罚款;最后当涉及到刑事罪行时,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在未得到购得之商品住宅买卖合约解约之前擅自对该商品住宅提供再度售予他人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谴责,并受到命令禁令改正其错误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如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可依法追究买受人的刑事责任。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明确在双方签订商品住宅买卖合约之后,出售方又将该商品住宅出售给其他人,已经使得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达成的话,那么无法取得房产的购买人有权利要求解除合约、refund支付的买房款项及其利息、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甚至于还可以请求出售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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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8: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