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地产转让登记时,您需提前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并提交至相应部门: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书; 关于卖方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若卖方为已婚人士,则还需附上结婚证的原件以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此外,还须提供房产证的原件以供查验。 如该婚姻关系中任意一方无法亲自出席办理手续,则务必事先填写经认证过的授权委托书一份,且还需提供户口本以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而对于买方而言,所需准备的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同时还应在相关部门取得户口簿的复印件; 针对单身公民,政府机构要求其提供单身证明以便确认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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