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加另一个人名字需要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房产证上添加新持有人名称所需支付的费用问题,相应的收费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形分别加以阐述与分析。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着重于讨论涉及到夫妻之间以及父母子女间两种类型的加名,以及非亲属关系下的行为。 首先,针对夫妇两者在房屋产权证书上添加配偶名字的情况,如果待处理的房产未曾接受过任何形式的贷款,那么仅需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交付110元的手续费便可顺利完成添加手续; 然而,若该房屋曾经承接过贷款,则在加名之前应该先前往银行办理抵押变更事宜,相应的手续费仍然为110元,但在此基础上,若所申请的贷款属于纯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需额外缴纳100元; 若贷款组合包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贷款,则手续费将上升至200元。 其次,对于父母子女间的加名问题,其实现方法主要分为赠与与买卖两种途径。 具体的加名费用会因选择何种方式有所区别。 以赠与方式进行的加名,其费用主要涵盖了公证费、评估费以及占相当比例——即总价3%的契税等多种内容,而通过买卖方式完成的加名,所需支出大致相当于赠与方式的三分之一。 最后一种情形是非亲属关系下的加名情况,此时的法律行为往往视同于普通的商品买卖行为。 按照相关规定,此种情况下的加名手续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印花税; (2)按每平米2.5元收取的交易管理费; (3)若该房产买入满5年,无需缴纳任何额外手续费; 反之,不满5年者需要支付总房款5.5%的营业税以及千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 (4)有关合同文本的工本费大约是20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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