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的公寓能否过户给他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该农民公寓确属小产权房情况下,便不存在将此类小产权房转让给第三方的权限。
所谓“农民公寓”,系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之建筑体,由于尚未缴纳相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款项,引起房地产权证书并未能通过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而是交由乡镇府或者村委会对其进行发放,故而又被称为乡产权房。 但是,若农民公寓确实具备了产权性质,则意味着此类房产具合法交易权利,依法可进行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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