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什么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 1、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3、立遗嘱权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证人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遗嘱证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老人私自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老人私自立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为有效: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3、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 5、遗嘱应为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老年人的立遗嘱权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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