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保全担保的房产能否申请贷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实施法院保全程序中的房产抵押行为,我们必须明确,这些作为保障手段的房产是无法进行任何类型的金融贷款活动的。
具体的依据,就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那些所有权存在争议还未解决的房产,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公开列入拆迁范畴的房地产; 或者已经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监管或者用其它方式加以严格限制的房地产等资产,皆被禁止设立贷款类的金融业务。 财产保全,又被称为诉讼保全,其实质上是在法院审判各类案件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即被告方)恶意地转移、隐藏、变卖自己所拥有的财产,进而影响最终的审判结果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而依凭宪法赋予的权力而采取的一种自动的也是必需的财产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权属有争议的房产、已经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等不得设定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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