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所有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所有者所拥有的所有权涵盖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多个方面。
在中国实施着全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房屋产权的确立、变更、转移及灭失情况,皆需要根据国家法规通过公开公正的登记程序方可生效执行。 房屋所有者有权依照居住需求对自有房屋进行实质性的控制操控,并结合房屋的特性与功用来开展相应的利用工作,同时还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对房屋进行财产处置以获取经济上的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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