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添加名字需要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拥有无抵押物产权证书并希望在其上加入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父母姓名时
(1)请务必携带好相关证件(结婚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其各式副本; (2)前往当地房屋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当场柜台服务专员将会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逐项核实; (3)为完成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添加姓名所需支付的官方费用如下: 共计110元人民币整,具体包括了80元人民币的业务手续费,25元人民币的图纸印刷费以及5元人民币的证书粘贴税费。 若手续办理过程圆满,预计将在约20个工作日后顺利领取到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2、对于已办理过抵押贷款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如需在其上增加姓名 (1)首先请前往贷款所在银行机构办理抵押手续的变更手续; (2)为完成以上手续所需支付的官费如下: 除上述提到的110元人民币的业务手续费以外,还需额外支付以下金额: 倘若贷款类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须另计付100元人民币;若为组合型贷款方式(即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则需要添加额外200元人民币的费用。 (3)此后的办理步骤与上述无未结清贷款的情况相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