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遭遇男方纠缠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男方进行无理纠缠,被纠缠者可尝试与之进行详细交谈,以期达成分歧解决方案。
如若男方的纠缠行为已经给受害人的日常生活带来重大困扰,被害人有权选择报警处理,寻求公安机关给予必要援助,亦或是积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制止其持续恶意的骚扰行为。 此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其他形式对于他人人身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其性质严重的将予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惩罚或最低5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惩治; 如情况更加恶劣,可能会面临五至十天的拘留惩罚,同时还需承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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