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此应根据所赠与房产的具体状况进行准确的计算。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所明确的规定,被赠予的房屋需满足“已经持有超过五年且为该家庭唯一的住宅性资产”这两个条件,方能获得暂时性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减少至20%)。
否则在进行二次转让时,都将面临支付较高数额的个人所得税(依据其住房总体价值扣除办理赠与手续的相关费用,剩余部分乘以20%)。
若呈献给直系亲属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若在已受赠后再次进行买卖交易,仍须依照政策规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