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户主是谁就是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标注着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者。
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以及灭失等事项,经过合法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即可产生其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其名义上归于何方,均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 这是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分为产权与他项权。 其中,他项权主要指的是抵押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若房产设有抵押登记且尚欠银行贷款未还清,则该房产的产权将处于抵押状态,仅剩下使用权归产权人享有。 原则上讲,房产证上标明了谁的名字,就意味着这间房屋的产权属于谁所有。 但是,当涉及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时,依据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无论房产证上署名持有人为何方,此房产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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