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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商结合贷款后,可以商转公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现行法律框架下允许商业贷款转向公积金贷款操作,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历经多项严格审核程序并满足特定规范性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借款人必须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地工作且其在申请当期内保持公积金的正常缴纳状态。
其次,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制度为借款人累积缴纳至少六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
再者,作为贷款申请主体的申请人本人必须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良好的偿债能力;在此基础上,申请人应无条件同意采纳得到公认的贷款担保模式;
最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在内)应当在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之外,不存在任何未偿还的贷款或者其他法律代表的债务负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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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7: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