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登记中途断了能补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仍然是可以进行补办的。
当居住证的持有者未能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签注手续时,该居住证的实际使用功能将会暂时性终止; 而一旦办理了相应的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的实际使用功能将得以重新启用,并且,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该居住证的持有者在其所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也将开始新一轮的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办法》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