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还完之后还需要办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住房贷款顺利还清之后,还有以下各项手续需要您去妥善办理:
首先,完成贷款的结清确认手续,以获取房屋他项权证,并请尽职守责的贷款银行予以盖章确认,并且务必注明“该笔贷款已经全额归还完毕;其次,作为房屋所有权持有人的您,需要携带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他项权证以及个人身份证件正本,亲自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正式的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处理,同时请工作人员在您的产权证上盖上有关注章并明确标注注销日期;最后,若在办理贷款之初,您选择了将商业贷款转化为公积金贷款,同时曾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那么当房贷还清之后,您也有责任去完成撤销担保待遇、取回相应的担保押金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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