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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有啥区别?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50年和70年的区别有:50年的为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70年的为住宅用地;50年的只能选择全款或商业贷款、最多贷款10年,70年的可以选择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最多贷款30年;50年的一般不受限购政策影响,70年的受限购政策影响。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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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