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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算自建房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自建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2.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3.自建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自建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在拆迁的时候,赔偿只能按照实际使用人的赔偿办法,无法享受所有人的拆迁赔款,差别是非常大的。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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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2: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