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变更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需要的手续:
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农村宅基地变更户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如下: 一、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2、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3、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权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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