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纠纷该怎么诉讼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也可以口头起诉。 2、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 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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