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纠纷乡政府能做判决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
律师解析:
能判决,乡政府也属于受理机关。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纠纷的种类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6、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 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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