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对承租人的补偿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于租赁房屋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补偿事项相对复杂,通常包含因为拆迁引发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产生的经济损失,搬迁费用及过渡时期暂时居住所需的各种支出在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租赁协议尚未到期,承租人还有权就剩余租约期间的预期收益损失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则需要结合租赁协议尚余的期限长度,企业或个人的经营状况,以及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拆迁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计算和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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