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未到期能否强制收回房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租赁协议尚未结束,作为出租方通常难以采取强制措施来取回房屋。
针对所签订之房屋租赁协议具有确定期限的情况,对于出租人而言,其是否有权在未到期前便强行回收房屋,首要考虑因素即为合同对此是否作出明确约定。 倘若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加以明确规定,则出租人需在事前与承租人取得一致意见,若承租人对此表示反对,则出租人仅能选择照旧履行合同义务。 而当承租人借助租赁房屋进行触及法律法规的活动; 未经许可擅自将房屋使用权转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 以及未经允许擅自破坏房屋或是对其结构和用途进行变更时,出租人便可在此情况下提出提前回收房屋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