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租赁房屋被征收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租赁方为维护出租方所提供之房产进行了适当的装修装饰工作,则租赁期满后有权获得装修装饰补偿款,反之则无法享有此项补贴。
其次,鉴于租赁方系房产的实际使用者且在此基础上开展商业运营活动,必然会产生相关机械设备及物品物资的需求。 因此,当发生房产拆迁事宜时,相应的机械设备、物资拆迁费用理应归属租赁方所有。 再次,倘若租赁方利用上述房产来进行正常商业运营,通常将会主动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等必要证件。 故而,如遇房产拆迁,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亦应毫无疑问地发放给租赁方。 最后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假使发生征收之时,租赁合同尚未完全履行完毕,租赁方支付的超额租金,出租方有义务全数退还给租赁方。 此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市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时,需向被征收人支付以下两项补偿款项: 首先是由征收房屋本身价值构成的补偿金; 其次是由征收房屋引发的搬迁和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金; 再者则是针对因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的补偿金。 同样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出台相关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此来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并颁发奖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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