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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以下六种特殊情况之中,出租方可以依法行使其单方面解约权:
1、当出租方未能按照租赁合约的约定,如期将租赁物妥当地交到承租人手上,且经过承租人以书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多次催告,但合理的交付期限已过,出租方仍未能完成交付时,承租方有权依法解除该租赁合同;
2、若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之租赁物存在重大瑕疵,足以影响甚至阻碍承租方实现既定的租赁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亦可解除此份租赁合同;
3、如果出租方所移交的租赁物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对承租方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时,承租方同样享有合法的解约权利;
4、对于租赁期间,承租方由于自身原因而未按租赁约定的方法恰当使用租赁物,从而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失的情形,出租方有权解除与之相对应的租赁合同;
5、如果在租赁过程中,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擅自转租他人,那么出租方可依据上述条款的规定,解除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6、最后,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承租方在无充分理由的前提下,未能按时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或者出现逾期付款现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均可行使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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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