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个人向外出租非居住性质物业时所须承担的各项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就营业税而言,其适用税率高达5%,并且应以租赁收益为基础进行税款计算;而房产税的税率则是12%,同样应当将租赁收益视为计税依据;
至于个人所得税,其适用税率更是高达20%,具体税基为租赁收益在扣除了已经缴纳过的营业税与房产税后,再进一步扣减一定数额的费用。这部分扣减费用的计算方法是:若租客每次支付的租金金额未超过人民币四千元整,则可扣减每笔交易八百元的相关费用; 然而若该金额超出了四千元,则须扣减相当于总租金20%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租金收益低于本市营业税征收标准,那么将免征营业税,但仍然需按照规定缴纳12%的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 另外,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还需额外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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