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租的房子发现楼上水管总响0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租房合同明确载明由房东负责设备维护工作,但房东却拒绝履行此项责任,那么承租方有权根据该合同条款,向房东提出维修申请。若房东依然无视这一要求,承租人可自行进行必要的修复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将由房东全额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当租赁设备出现问题需进行修复时,承租人有权利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任务。若出租人未能履行此项义务,承租人则有权自行进行维修,且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也应由出租人承担。若由于维修租赁设备而对承租人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出租人应对租金或租赁期限进行相应调整。然而,若租赁设备的损坏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过失导致的,出租人则无需承担上述维修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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