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租赁合同不能超过多少年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房协议中的租约年限不可超出二十年之久。若租期超越这一限定范围,则逾越之处将属无效。当租房期限届满之时,双方当事人皆可就续签租约事宜再次进行协商;
然而,每位续约者所应承担的具体义务,自新租约签署日起,又不可超出上述二十年的期限。 1.如当事双方经协商达成合意,解除原有的租房协议,那么该份协议即从他们共同认可的日期起正式终止。 2.倘若原先的租房协议已经明确列明了协议解除的特定条款,那么当这些条款得到满足后,此份协议便自动承认为已解除。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假设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的实际解除仍存在争议,他们则需通过申诉程序向相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并由其进行审理。 3.如果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协议解除情形出现,那么此类协议应在其中一方发给另一方的解除通知送达至对方手中的那一刻起宣告解除。然而通常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能会对是否解除协议产生困惑,那么最终只得诉诸于法院寻求裁决以解答疑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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