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买的公租房能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能否进行出售的事宜,必须依据相关政策条款进行判定。
公共租赁住房乃是由政府向贫困家庭提供的社会福利性质房屋,不具备随意交易的条件。 通常而言,此类房屋使用者只享有居住权而非所有权。 然而,如果未来制度改革,例如在居住满一定年限之后允许购入全部产权,则可能对此类房屋的流转带来潜在可能性。 然而,这样的例外情况较为罕见,需根据各地具体规定来衡量。 因此,欲了解自身所拥有的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具有出售之可能,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切勿自行揣测或者听从不明来源信息的误导,因为这涉及到资金与法律问题,若处理不当将导致严重后果。 务必牢记,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买卖行为,如有任何违规操纵行为,极有可能招致法律纠纷之预警。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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