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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关于租售同权在哪里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以供使用和收益,同时由承租人支付相应租金的合同。
”在此基础上,第七百零四条款又明确指出,租赁合同一般应包含租赁物的具体名称、数量、用途以及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与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等详细条款。
此外,根据第七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租赁期限超过了六个月,则应当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若各方当事人未能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协议,且无法直接确定租赁期限,那么此种情况下就被认定为属于不定时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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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6: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