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交付的船舶没有适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交船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四十八小时内,将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租用船舶的决定通知出租人。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交付的船舶应当适于约定的用途。出租人违反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